有注冊工程師證書,年齡超過55歲,已退休,公司擬聘用其作為編制主持人。咨詢當地社保,只能買到工傷保險,其余險種不能購買。按照管理辦法的全職是指“與編制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除外)并由該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在事業單位類型的編制單位中在編等用工形式”。請問:這種情況,已訂立合同,社會保險只有工傷保險,年齡超過55歲,已退休,是否可以作為編制主持人?您好,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編制主持人應當為編制單位中的全職人員,本辦法所稱全職,是指與編制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除外)并由該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已退休人員不符合全職條件。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轉自:環境監測實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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